设计方案竞选活动组织单位应编制竞选文件,其内容应包括:
(1)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竞选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竞选方式等。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3)项目说明书。
(4)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5)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
(6)踏勘现场、竞选文件答疑的时间、地点。
(7)截止日期和评定时间。
(8)文件编制要求及评定原则。
(9)未中选方案的补偿办法。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若非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方案竞选,监理单位应仔细审查竞选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