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一、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一)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就是通过规避项目风险因素来规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风险规避实质上是拒绝承担风险。典型的风险规避的例子包括缩小项目范围以排除风险,拒绝签订合同 等。风险规避更多是针对那些可以规避的特定风险而言。通常风险规避与签约前谈判有关,但它也可以应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决策。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项目风险管理中广泛采用的一项对策。所谓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转移风险既未排除风险,也不会减少风险的影响程度,此外,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会要求 获得风险费用。风险转移包括工程保险方式和合同转移方式。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最普遍的风险转移方式。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其实质是将项目不确定性转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一般通过工 程保险所转移的风险都是纯风险,如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另外,工程担保也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方式。
2.合同转移
合同转移是指通过签订合同或协商方式将项目风险转移给其他非保险方。在这种方式下,各方之间签订的合同须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从而减少业主承担的风险。合同转移方式实质上是项目的各个主要参与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的一种方式。例如通过签订固定价合同的形式将资源价格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通过签订总价合同的形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等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将风险通过合同转移的方式转移给更有经验和更有能力的风险承担者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总风险水平,有助于项目取得更好的效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接受风险 的一方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或没有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或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风险,则转移风险给这样的风险接受方可能会造成项目总风险水平的显著增加。例如,业主可以通过总价合同的形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但如果承包商经验不足或设计 能力不强,就有可能不能正确识别潜在的工程量增加的风险,而且承包商也无法承担这种增加了的工程量,此时如果该风险事件发生,可能会给项目带来更大的损失。
(三)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或降低是指把不利的风险事件的概率或不利影响降低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风险缓解或降低的一种方法是与其他方分担风险。例如,国际性银行通过向第三世界国家政府或股票市场投资者提供银团贷款来分散其风险,总承包商则通过在分包合同中另加入误期损害赔偿条款来降低其所面临的误期损害赔偿风险。
风险缓解措施通常分为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的措施和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措施。
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的措施:这类措施包括建立使项目实施过程前后保证一致的系统,典型的例子包括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各种应急计划;也可以采取提高合同文本、设计文件的要求,加强审核的方式,减少以后因此类文件出问题的概率,从而减低风险;还可以提高项目计划的深度,并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控措施,通过缩短控制周期或缩小控制对象的范围降低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措施:这类措施包括建立危机管理和应急处理计划,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雇员对潜在风险的警觉,如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对工人的安全培训,使工人知道如何识别并避免不安全因素和特定的危险;还可以采取对人员和财产的保护措施,加大这方面的硬件投入。
(四)风险接受
风险接受,即风险自留,是指项目的业主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显然,那些造成损失较小、重复性较高的风险是最适合于自留的,典型的例子包括机动车保险和医疗保险中的免赔额。风险接受是一种财务性的管理技术,风险接受的程度是由所处的金融环境和可能的损失所决定的。
很多人倾向于选择风险转移对策,但不是所有风险都是可转移的,或者说将这些风险转移是不经济的。对于这些风险就不得不自留。除此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自留一部分风险也是合理的。例如,工程保险如果采用的是全额保险,那么保险费可能非常高,而如果规定一个合适的免赔额,则可以大大降低保险费。
采用风险接受对策时的相关因素包括保险费的多少、最大可能损失、不投保的可能损失额等等。
根据风险管理人员是否意识到风险的情况可以将风险接受对策分为非计划性风险接受和计划性风险接受。前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