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变更的监控 (掌握)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不同情况下,工程变更的实施、设计图纸的澄清、修改,具有不同的工作程序。
1.施工承包单位的要求及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可能是:①要求作某些技术修改;②要求作设计变更。
(1)技术修改(2)工程变更含义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某些技术上的修改要求,例如,对某种规格的钢筋采用替代规格的钢筋、对基坑开挖边坡的修改等。施工期间,对于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这种变更,一般均会涉及到设计单位重新出图的问题。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工作程序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单》,在该表中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或理由,并附图和有关文件。
技术修改问题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单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单》。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的申请,经与设计、建设、承包单位研究并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应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承包单位签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2.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处理
(1)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单位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3.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求变更的处理
(1)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如果在要求中包括有相应的方案或建议,则应一并报送设计单位;否则,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2)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
①如果建设单位在“变更要求”中附有建议或解决方案,设计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查,并将对该解决方案的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②如果建设单位未附有建议的解决方案,则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提交建设单位。
(3)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理工程师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或其对变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见,必要时会同有关的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起进行研究,也可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
(4)建设单位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施工。
注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