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程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是指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目标,采用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方法,对设备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的措施。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时间,设备工程应开始实施。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选择恰当的合同管理模式,如设计—建造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模式、单价合同模式等。
②按当事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即在处理设备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任何进度问题或其他问题,均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不能主观臆断。
③编制进度计划所使用的方法和计算机应用软件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并在合同中规定设备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承包商按审定的进度计划实施设备工程。
④合同中对与进度有关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如开工日期、竣工时间、主要事件的完成时间、各类文件的审核时间、主要试验和检验的时间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