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招标人有哪些义务?(综合)
(1)积极义务——
① 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支付费用
② 应确定投标人准备的合理时间,从发招标文件到截止不少于20日
(招法24)
③开标时对有效投标文件应当众拆封、宣读(公开)
“有效”:指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或同时收到(该时间之后拒收)(招法36)
④ 保密情况下评标(招法38)
⑤ 确定中标人后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法45)
⑥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法46)
⑦如果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重新招标
(2)消极义务——(9个不得)
① 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法4)
② 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
行歧视待遇(招法18)
③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
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法20)
④ 不得泄露潜在投标人情况(名称、数量、其他内容和标底)(招法22)
⑤ 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得与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商谈(招法43)
⑥ 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招法28)
⑦ 不得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法40)
⑧ 不得与中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法46)
9、对招标代理机构有哪些规定?(P52~53)
(1)性质。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法13)
(2)条件。场所、资金;专业力量;评标专家库(招法13)
(3)资格。政府认定,但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招法14)
(4)与招标人的关系 —— 委托代理。
与招标人签有委托合同,合同中有授权范围,代理机构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代理招标活动。
(5)权利和义务
权利。享有招标人授予的权利
义务。履行授权范围内的义务
●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招法50)
●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公共或他人利益(招法50)
△10、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包括哪些?(P54-55)
〈1〉招标前准备
1 申请招标
2 编制招标文件(P55)
★主要内容(招法19):P55
a、 项目技术要求
b、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c、报价要求
d、评标标准和方法
e、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它相关内容:
a、 关于澄清和修改的说明(招法23)
b、 关于现场踏勘的说明(招法21)
c、 关于保密的要求(招法22)
d、 关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的要求(招法24)
★性质:招标文件是要约,(或说合同草案)是一种法律行为
★作用:
〇 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
〇 是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行政管理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依据。
〇 是最后订立合同的基础
〈2〉发布招标公告(招法16)
如系邀请招标则发投标邀请书(招法17)
〈3〉资格审查(招法18)
〇 潜在投标人填报资审文件(报名)
〇 预审后确定投标人名单并发售招标文件
〈4〉在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过程中组织现场勘察(招法21)
〈5〉召开标前会议(答疑、说明不是谈判)
〈6〉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或之前)
〈7〉开标
〈8〉评标
〈9〉定标
〈10〉发中标通知书
〈11〉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