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导论》的几个概念
·设备监理的核心服务是管理合同检查工程
·设备监理工程师是从事合同管理的咨询工程师
1.合同管理的概念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指的是狭义合同管理;
(1)合同仅指设备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
(2)监理者的合同管理是指以业主为主导的合同管理服务(核心服务);
(3)监理单位管理合同是业主委托的任务,所以监理单位是受托人,因此应在委托
和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进行管理.(不能代替,不能超越范围和权限)
(4)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服务)不包括自身合同(监理合同)和承包人的合同管理
内容.
2.管理谁(对象)
(1).(在委托监理范围内的)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设备形成各阶段的合同(包括双方当事人);
(2).由多个承包人参与的项目中还应管理承包人之间的关系(界面)。
3.管理什么(任务)
监督并促使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满足合同要求.(成果性要求和约束性要求)
4.依据什么进行管理(就是监理依据)
(1).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服务行使管理权利,履行管理职责的依据是监理合同。
(2).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合同时的依据有:承包合同、承包人文件(设计文件、图纸、承包人的计划、方案、进展报告)、变更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第一章 相关法律
第一节 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P2-5)
1.法律关系的含义
△2.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3.法人四个条件
○4.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5.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与事实行为辩异
☆三.代理
1.代理的法律特征(P5-8)
(1).行为范围:是“法律行为”不是“事实行为”,是“代替”不是“代表” 。
(2).人格:以“被代理人”名义(不是“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独立(代理权限范围内)
(4).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委托、法定、指定
☆3.委托代理
(1).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委托合同
律 律
后 行
果
为
第三人 (相对人)
(2)委托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关系(参见P63)
●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
(1)都需要委托,即将自己的事务交给受托人处理的行为。(受托人中包括代理人和代表人)
(2)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
两者的区别:
<
区别 |
代理 |
委托 |
人格 |
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 |
可以以委托人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
行为范围 |
不包括事实行为(只包括法律行为)。 |
可以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
法律关系 |
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
只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
授权 |
单方授权。 |
双方当事人合意。 |
责任 |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
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
例: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C、D )
A. 既可以委托人名义又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的行为是委托代理
B. 既可以从事事实行为又可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委托代理
C.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代理
D.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E.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