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1.承包人权利义务
①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②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③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④承包人有权在合理期限内收到工程价款。
2.发包人权利义务
①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承包人准时进人施工现场。
②因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③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④组织验收。
⑤支付价款,
⑥交付使用。
二、融资租赁合同
主要掌握: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特征
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①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
②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③极大限度地保证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二)融资合同类型
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转租赁,衡平租赁。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变更
(四)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①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
②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③向供货人索取赔偿的权利。
④租赁期间满,优先购买租赁物。
2.承租人义务
①依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约定的租金。
②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③租赁期届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3.出租人权利
①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
②按约定收取租金
③享有索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