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淮北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申请表填报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
淮北市关于审核授予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布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现就我市办理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逾期申请的,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
市司法局于7月20日至25日,现场受理选择在淮北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核验,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请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淮北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具体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6号淮北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现场集中审核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561—3053671、18956189768
淮北市司法局
2017年7月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7年9月1日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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