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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告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2016-07-20   【

  内容摘要:宜宾市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17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

宜宾市司法局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宜宾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

  在宜宾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陆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2016年7月20日至25日,宜宾市司法局将现场集中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地点: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南岸西区西环线龙金庙路)三楼303室。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标准:一是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有国微和签发机关的页面)复印在上,反面(有本人头像和信息的页面)复印在下;二是复印时,正反两面不得相互覆盖,中间应略留空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标准:毕业证原版复印在A4纸上,不能缩、放复印(毕业证书原件规格超出A4纸大小的除外)。温馨提示: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如申请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有效勘误证明一式两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一式两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温馨提示:《查询结果》可登陆学信网(学信网)输入毕业证号、姓名等信息免费打印。

  4.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1份。不能提交格式证明的,应提交学信网上的本人学籍查询结果。

  5.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提供 A4纸复印件亦可。

  6.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与报名时填写户籍信息相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温馨提示: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必须为打印版,其中户籍首页、本人页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并且文字、图像、印章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标准:一是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纵向对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首页(加盖有省公安厅公章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页面)复印在上,本人页复印在下,两者对齐,方向一致,不得重叠覆盖信息;二是集体户口人员应提供加盖派出所鲜章的《户籍证明》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各一式两份;三是提供不出《户籍证明》的,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各一式两份,首页和本人页须加盖鲜章,并签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意见和复印时间。

  7.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其中一张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下用圆珠笔填写姓名、证书类型、申请地、审核序号)。照片标准:申请人必须提交相馆冲洗的照片,且要求人像清晰可辨认,照片色泽不易脱落。拒绝提交打印照片。

  8.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补录人员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补录政策的,除提供符合放宽政策申请资格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补录人员书面申请。

  2.补录人员工作证明材料(国家公职人员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录用工作单位证明;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等)。

  四、有关事项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期限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申请人必须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因出国留学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受托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与申请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应自觉排队等候,不得在审核现场高声喧哗,不得无故干扰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针对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共同妥否处理。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项, 可自行登陆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亦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拨打电话向宜宾市司法局司考办咨询。咨询电话:0831—8226936、8224745、3764901。

  宜宾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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