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西安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22日,成绩核查时间为11月22日-12月5日,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19日-30日。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陕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核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陆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11月22日—12月5日),向西安市司法局(市政府2号楼324室)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及审核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9时至12月5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周日不办公)
现场审核地点为:西安市政务大厅(张家堡转盘凤城八路西北角)一楼29、30号窗口。(可乘地铁二号线行政中心站下车A3出口,公交车在张家堡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86786813
所需材料:现场打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1份),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几点说明
(一)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办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四)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无特殊原因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五)申请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西安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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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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