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请于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注意事项: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信息一致,其他信息按当前情况准确填写,联系方式要确保能联系到本人,以便信息核对和下发通知。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周三至周五)。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与网上报名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抓紧补办新身份证);
2.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毕业学历证书的申请人,请抓紧办理,按时提交毕业学历证书。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与网上报名时一致的同底板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注明个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zssfj555@163.com (由菏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统一洗印);
4.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证书信息等重要内容,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5.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资格授予和证书发放
申请材料由省司法厅和司法部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司法部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8年毕业的大三在读学生和享受放宽政策但没有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1.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菏泽市司法局公告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2.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菏泽报考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具体办理事宜咨询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考试机构。
(二)材料缺失情况的处理
身份证、毕业证书丢失的要及时补办。现场审核时没有补办成功的可持临时身份证、证书管理部门证明函和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办理。身份证、毕业证书补办成功后,及时向菏泽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交原件,以免影响资格申请。
(三)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由他人代办;
2.申请人要根据菏泽市司法局司考办通知安排的时间前来办理,提前或延后将不予办理;申请人员要自觉维护现场审核秩序,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成现场审核;
3.申请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更改身份、学历信息的材料不能证明与更改前为同一人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材料的,将暂缓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证明的,申请人与参加考试人员不一致的,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违背报考承诺行为的,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和乘车路线
1. 办公地点: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菏泽市司法局大门北侧)。
2.咨询电话:0530--5383319
3.乘车路线:乘坐2路、7路公交车到市土管局或和平小区站牌下车再到和平路和中华路交叉口向北走300米路东即到;乘坐21路、26路、28路公交车到和平大酒店站牌下车再向北走50米路东即到。
相关链接:2017年山东省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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