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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客观题精选四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01-30   【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客观题精选四

  债的保全

  一、单选题

  1.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 )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

  2.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

  A.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C.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D.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3.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 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 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 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 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 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 进行赠与

  4.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

  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二、多选题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 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 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 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2.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 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

  A. 拒绝接收货物

  B. 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 用

  3.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丙知道甲出售名画后,愿出比乙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将该画卖给丙,并当场交付该画与丙,但丙未付款。在此种情况下,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4.王某过生日,其男友张某遂向某花店订了一束玫瑰花,要求花店于3月1日直接将花送到王某的住处,交给王某,张某也交付了价款。3月1日由于花店的过失,花店未能将约定的一束玫瑰花送给王某。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向花店主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作为利益第三人也有权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

  C.花店应当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D.对花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张某和王某是连带债权人?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正确答案:B解析:《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按照该条,则答案为A。但是,《担保法解释》第30条对上条进行了变更:“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实务中应当按照《担保法解释》第30条来处理,即B正确。

  2. 正确答案:D 解析:A项见《合同法》68条,B项见《合同法》152条,C项见《合同法》70条,D项根据《合同法》101条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将标的物提存。

  3.正确答案:D考点:合同的履行 解析: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造 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 显不合 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 形的,债权人也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 用,由债务 人负担 .

  4:正确答案:A解析: 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法74条).乙2003年5月得知甲与丙的转让资产行为,应在在1年内即2004年5月前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乙2004年7月才提起诉讼已经丧失了撤销的诉讼时效。乙可以行使对丙的代位追偿权,但是应当以是在甲怠于行使已到期的情况,而本案中甲与乙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不适用代位追偿。丙是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是甲方,侵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因此,乙可以要求法院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而不是撤销。

  二、多选题

  1:正确答案: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正确答案:A,D解析:债的履行期限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 债权 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CD解析:本题考债权的平等性特征。债权区别于物权的特征之一就是具有平等性,也就是说,它允许一物数卖的情况出现。此时,先取得标的物者应得到保护,未取得标的物者则可向出卖人主张违约救济。CD当选。

  4:正确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此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本条确定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而第三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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