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客观题卷二综合测试题(7)
(一)
A市甲区的旭日公司遗失了一张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票据支付地为B市乙区的工商银行。旭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向乙区的工商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旭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后作出号码为DJ200456,金额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无效的判决。判决作出后,平安建筑公司发现,自己持有的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欲提起诉讼。
1、旭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公示催告,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
A.甲区人民法院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D.B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2、乙区的工商银行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后,拒不止付的,可能承担哪些后果?
A.对乙区的工商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拘留
B.人民法院在作出除权判决后,乙区的工商银行仍应当支付
C.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提出对乙区的工商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D.对乙区的工商银行予以罚款
答案:ABCD
3、人民法院进行公告,可以是下列哪些公告期?
A.15日
B.30日
C.70日
D.60日
答案:CD
4、旭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A.公告期满后10日内
B.公告期满后15日内
C.公告期满后60日内
D.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
答案:D
5、如果在公告期内,平安建筑公司以自己持有的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但人民法院发现该汇票为平安建筑公司职员捡到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驳回平安建筑公司的申报
B.驳回旭日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
C.直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直接按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C
6、公告期满后,旭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在作出除权判决前,如果平安建筑公司以自己持有的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驳回平安建筑公司的申报
B.驳回旭日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
C.直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直接按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C
7、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后,平安建筑公司发现,自己持有的号码为DJ200456,金额为800万元的银行汇票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欲主张权利,平安建筑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A.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B.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B市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C.从除权判决作出后一年内,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D.从除权判决作出后一年内,向B市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
(二)
甲因为借款纠纷起诉乙,A市B县一审,乙不服提起上诉,经过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向甲清偿债务3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判决于2003年6月5日生效,到2003年7月5日为止,乙一直没有履行债务。于是,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查,乙只能清偿其中的1万元,另外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2万元。人民法院对丙发出履行通知,丙收到履行通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乙对丙的债权数额不是2万,而是1.5万。同时,丙立即向乙清偿了1.5万元,乙拿到丙交付的1.5万元后将其挥霍一空。人民法院还得知,丙除了交给乙的1.5万元外,尚有5千元财产可供执行,但丙对丁还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1、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在何时申请?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
A.2003年7月6日起到2004年7月5日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
B.2003年7月6日起到2004年7月5日至B县人民法院
C.2003年7月6日起到2004年1月5日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
D.2003年7月6日起到2004年1月5日至B县人民法院
答案:B
2、人民法院经查,乙只能清偿其中的1万元,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丙发出履行通知?
A.经过甲的申请
B.经过乙的申请
C.经过丙的申请
D.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作出
答案:AB
3.乙在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如果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件?
A.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B.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异议
C.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不构成异议
D.第三人提出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构成异议
答案:ACD
4、丙收到履行通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乙对丙的债权数额不是2万,而是1.5万。对此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构成异议,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B.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即1.5万强制执行
C.对该异议进行审查,如果乙对丙的债权数额确为2万的,可以对丙强制执行2万
D.对该异议不进行实质审查
答案:BD
5、丙收到履行通知后,立即向乙清偿了1.5万元,乙将丙交付的1.5万元挥霍一空。对此,丙承担什么后果?
A.可以对丙拘留
B.可以对丙罚款
C.丙在1.5万元的范围内,与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可以对丙的其他财产强制执行
答案:ABCD
6、丙除了交给乙的1.5万元外,尚有5千元财产可供执行,但丙对丁还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以直接执行丙那5千元财产
B.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丙对丁的债权
C.必须经过甲或者乙的申请,才能对丙对丁的债权强制执行
D.如果丁提出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丁的财产
答案:A
7、人民法院的履行通知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和被执行人产生什么效力?
A.被执行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的行为无效
B.被执行人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效
C.第三人无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七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D.第三人无异议的,不得对被执行人清偿债务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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