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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

来源:漳州市司法局   2016-07-20   【

  内容摘要:漳州市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17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

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公告,现将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福建省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凡在漳州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双休日除外),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办理(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色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我局因审核验证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6-2934126。

  漳州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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