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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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判断专项练习二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2月11日] 【

  判断是非题

  1.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推荐人应当是任职1年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经理层人员。()

  2.推荐人每年最多只能推荐2人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或者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

  3.申请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本人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4.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期货公司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未在期货公司任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但有正当理由并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

  5.机构不得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不得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6.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应当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并报告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

  7.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8.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9.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10.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从业人员可以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也可以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

  判断题答案

  1.√

  2.×【解析】推荐人每年最多只能推荐3人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或者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

  3.×【解析】申请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4.×【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期货公司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未在期货公司任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但有正当理岫并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才勾认可的除外。

  5.√

  6.×【解析】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并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7.×【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8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8.√

  9.×【解析】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9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10.×【解析】根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15条规定,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不得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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