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律体系
价格法律体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一、价格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一是市场主体法,即关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内部管理和对外活动等方面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市场主体法主要是指企业法律制度)。具体又有组织法:公司法、企业法等,主要解决市场主体的产生,并赋予其合法的主体资格。有关权利法等: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主要解决市场主体产生后从事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问题。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合格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
二是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法。即关于保障市场正常运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方面的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包括市场主体行为规则法、市场管理规则法、市场体系法。
三是宏观调控法。是关于国家调节和控制国民经济对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包含投资法、预算法、税法等。
四是社会保障法。是关于对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价格法的定义:是国家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平竞争而制定的法律规范;是国家为了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约束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二、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以价格法为核心,包括其他法律、价格行政法规、地方性价格法规、部门和政府价格规章等形式在内的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
1、价格法
是价格法律的基本法,是制定价格法规、规章的依据。制定价格法的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规定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国家对价格的宏观调控、价格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2、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法规、规章
即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促进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包括明码标价,禁止谋取暴利、禁止价格垄断、制止价格欺诈、制止价格歧视、制止低价倾销等规定。
3、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的法规、规章
明确政府定价的范围、程序、权力、职责,促进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
包括:政府制定价格目录,政府制定价格程序、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4、政府实施宏观价格调控的法规、规章
即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明确其权力、职责。
包括: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价格监测制度、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规定。
5、价格监督检查的法规、规章
即规定价格监督检查的主体、程序、职权、价格的社会监督以及处罚种类、法律责任等。包括: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