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辅导:金首饰价格鉴定
金首饰价格鉴定
一、委托单位
某法院。
二、评估标的物
纯金项链2条。
三、评估目的
为债务人赔偿提供价值依据。
四、评估基准日
1997年7月15日。
五、评估日期
1997年7月20日。
六、评估单位
某价格认证中心。
七、评估人员(略)
八、评估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省价格管理条例;
3.国家计委《价格鉴定管理办法》;
4.××省物价局《××省实施〈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办法》;
5.××省物价局《××省商品(特定物品)价格鉴定(认证)技术规程》。
九、评估过程
1.委托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这两条项链进行了纯度检测,其纯度均为99.9%;
2.经称量,1号项链重11.558克,2号项链重12.064克,两条项链合计重22.622克;
3.经市场调查,评估基准日99.9%黄金价格为124元/克;
4.计算:两条项链价值为22.622×124=2929(元)。
十、评估结果
两条纯金项链评估为2929元(贰仟玖佰贰拾玖元整)。
范例解析:本例评估条理清楚,思路清晰,选用方法得当,结果符合市场客观情况,也符合评估目的。评估目的不同,对于评估结果会产生一定影响,如变现就需要根据变现的难易程度,变现费用考虑一定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