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一种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创新和自我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力量。它来源于实践,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企业安全科技的提升、安全环境的优化、管理制度的创新、规章制度的落实,都离不开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企业如果缺少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就无法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就难于奏效。因此,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培养和开发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内在保证。
一、内驱力的形成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不是固有的,也不是自发的,而是有一定的形成过程和构成要素:
1、内驱力的形成过程。一是认识,即人们对安全生产与企业经济效益、以及自身行为及其产生后果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产生内驱力的前提。二是责任,安全靠什么?靠机制,靠管理,更靠责任心。人们之所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把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在心理层面形成定势,构造出有意识,甚至是无意识的安全响应心理机制,是因为人们不仅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这样工作的意义,还在于实际工作中深感责任重大,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这是产生内驱力的内在因素。
2、内驱力的构成要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内驱力的构成,主要包涵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自身要素。即个体的需要,职工为了提高操作技能和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效的保护自己,在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二是环境要素。内驱力作为社会心理现象,并不是单纯的个体内在心理活动的结果,它还是一定条件下社会环境中的生存物。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是培育企业安全化建设内驱力的必要条件。
二、内驱力的效应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具有下列效应:
1、导向作用。“人的本质安全”认为:人的行为处于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人的行为的不确定性,是安全生产中一个极大变数,人的意识与行为,决定着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效率,人的安全意识差,行为不规范,再好的环境和条件,也难于从根本上保证安全,所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努力提升“人的本质安全”水平。
2、自律作用。企业内部任何群体或个体活动,都是一种有组织的,有序的活动。这一群体或个体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工作时段内行为的自律、这种自律,既是自觉的,也是相互受约束的。在企业内部有了决策层、管理层和生产工作人员的共同自律,才能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成为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自觉行为。
3、警示作用。事实证明“事故来自麻痹”最大的安全隐患,不是设备的缺陷、制度的缺失、环境的不完善,而是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问责,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警示人们,杜绝安全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负责任等行为。
三、内驱力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驱力,有不同类型。以数量分,有个体型和群体型;以时效分,有持久型和短暂型;以动态分,有稳定型和可变型;以成因分,有开拓创新型,自我提高型和制度完善型。本文就成因划分,略作分析:
1、开拓创新型。这种类型的内驱力最热烈、最持久,最可贵,是最高层次的内驱力。目前,由于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标准规范也不是很完善,迫切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创新力度,大力加强安全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利用,以达到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自我提高型。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经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利益,劳动用工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以及机械设备的更新,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客观上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何解决新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只有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才能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发展环境。
3、制度完善型。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生产,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企业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内部的组织机构,逐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以此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及要求,让每位员工都牢记自己肩负的安全责任,实现企业安全责任共担,在单位内部形成一个责任群体,构建起一张纵横交错的安全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四、内驱的导向
内驱力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是企业主观能动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自我展现。因此,对于内驱力的开发和诱导,我们应当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进行。
1、政策导向。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就是将法律法规诸付于实践,并用规章制度固定下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让大家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