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全国  |             |          |          |          |          |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资产评估师 >>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4月12日 ] 【

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点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出资。

  2.股东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记忆)

  【注意】该规定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

  3.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

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考试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考试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