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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考试院202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宁波教育考试院   2021-01-04【
内 容 摘 要
宁波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通知,宁波2021年上半年PETS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时至7日16时

202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将于3月20-21日举行,浙江省开考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现将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安排

  1.报考条件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报名对象仅限于我省在校中职生、我省在籍的自考生和在我省取得2020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

  我市在校中职生由所在学校报当地考试机构进行统一登记,后再到本公告中指定网址的报名系统完成报考;

  我市在籍自考生可以报名参加4月自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考试,确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9时-2021年1月4日14时期间先完成资格登记(登记方式见附件1),登记成功后再到本公告中指定网址的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报名点只能选择自考考籍所在的设区市)。我市自考生统一由市级考试机构接纳报考,各区(县)市不设考点;

  2020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保留单项合格成绩考生向原报考地报名,如原报考区(县)市报名点不开考该级别、科目,请提前联系市级考试机构。

  报考者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生应注意,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1999〕45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财综〔1999〕122号文件规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个级别报名费为130元/人(笔试70元/人,口试60元/人),报考者须在报考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报考者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一次只能在同一省级考试机构下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允许跨级别报考,不允许重复报考,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报考者网上缴费前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单中的各项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后果自负,不予退费。

  2.报名、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时至7日16时(额满为止),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需登录中中国教育华课网校,进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报名”页面完成报名(网上注册、科目选择及网上缴费)。报考者缴费成功后,需返回报名系统,确认支付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只有“已支付”状态才表示该考试科目报名成功。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于2020年12月29日9时起开放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信息采集功能,报考者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3.报名咨询

  报考者在报名过程中遇到注册(例如:证件号码被占用)、登录(例如:找回登录账号),缴费(例如:系统缴费状态未更新)等问题,应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咨询电话(010-62979166-4),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在报名期间如遇其他问题,报考者可拨打我院及各区(县)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咨询电话。

  二、有关考试机构报名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

  三、防疫须知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在考前 十四天起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解我省、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有关防疫最 新要求。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由考点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在报名通过后,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提前准备《健康情况声明书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考生应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健康状况并填写承诺书,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浙后第一 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无论“浙江健康码”是否为绿色,均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备考期间(特别是考前14天)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新冠肺炎疫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可自2021年3月8日9时起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若需申请发票,需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24日17时前)向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4.考生在考试结束5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中国教育华课网校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应在中国教育华课网校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自2021年3月考试起,将以电子版证书替代原有的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华课网校“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证书。

  附件1

  附件2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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