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二批申请注册暖通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7年第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丁仕洪等1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郭冰冰等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华等35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黄鹏洲等109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梁政勇等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点击下载
1.丁仕洪等1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郭冰冰等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李华等35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黄鹏洲等109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梁政勇等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