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十五批申请注册暖通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  2019/7/17 20:27:31  

关于2016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岩等2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张亦页等1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邱加明等3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付明民等54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韩立军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下载:

  1、 张岩等2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张亦页等1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邱加明等3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付明民等54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韩立军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