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3批广东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要求
来源: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7/12 11:03:40  

关于领取2016年第23批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下列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注册证书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注册证书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册证书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执业印章刻制要求

  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执业印章费,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1. 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513(3人)

  2.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516(1人)

  3.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516(10人)

  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516(14人)

  5.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51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