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 构成: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国家征税 与 纳税人纳税
表面关系:利益分配的关系
实质关系:特定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构成:三个方面
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一)权利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的当事人。
两方权利主体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 行使征税职责的 国家税务机关
包括三类:各级 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履行 纳税义务 的人
包括三类: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在华的外国 企业、组织、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
(3)在华 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的外国企业、组织
纳税义务人权利主体 的确定原则:属地兼属人 原则
3、权利主体双方
法律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管理者、被管理者 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