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理财规划师 >> 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 >> 复习辅导 >> 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备考复习要点:税收法律关系

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备考复习要点:税收法律关系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1-05   【

  税收法律关系 构成: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国家征税 与 纳税人纳税

  表面关系:利益分配的关系

  实质关系:特定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构成:三个方面

  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一)权利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的当事人。

  两方权利主体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 行使征税职责的 国家税务机关

  包括三类:各级 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履行 纳税义务 的人

  包括三类: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在华的外国 企业、组织、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

  (3)在华 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的外国企业、组织

  纳税义务人权利主体 的确定原则:属地兼属人 原则

  3、权利主体双方

  法律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管理者、被管理者 关系)

纠错评论责编:chenjinli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