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到目前建校已有百余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 学院经过多次调整、易名,于1980 年2 月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建国以来的数十年间,经过几代人艰辛的努力,在学院教育思想形成和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集聚了一批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才和师资,取得了艺术教育和创作的双丰收,形成了学科较为齐全、培养方式独具特色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使得学院跻身于全国八所独立设置并具重要影响的美术学院之列。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世纪交替前后,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天津美术学院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院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学科建设与时俱进,在艺术教育领域中的影响日趋提高。2005 年, 我院在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得到专家充分肯定,获得“优秀”等级结论。2014 年成功申报并获批天津市新媒体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我院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2个硕士点, 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学位两种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中国画、中国画(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绘画(壁画)、书法学、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绘画(综合绘画)、动画(影像艺术)、动画(移动媒体艺术)、动画、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公共艺术、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2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院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1 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2 个;市级品牌专业(绘画、艺术设计、雕塑、工业设计、动画) 5 个;市级战略新型产业专业(移动媒体专业)1 个;市级教学团队(版画系、油画系、视传系)3 个;市级及校级精品课共28 门。学院占地11.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3 万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4500 余人。
为加强实践教学,改进教学手段,学院设置两个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中心,即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和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现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院图书馆是一座具有美术特色的现代化专业图书馆。主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近5220 平方米。北校区图书馆3000 平方米。图书馆现有藏书24 万册,电子图书61 万册,中外文期刊472 种,电子期刊82000 种,中外学习数据库55 个。特色馆藏是古籍、文物字画等,包括有很高学术研究价值的画论、画谱、印谱等古籍。另有珍贵文物和多类复制资料多件。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一批海内外享有盛誉、教学严谨的美术教育家和知名学者。我院目前共有专任教师300 余人、外聘教师100 余人,还聘请了20 多位美、法、德、日等国的著名学者及国内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对外交流活跃,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加拿大、韩国、日本、俄罗斯、波兰、泰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关系,聘任了多名国外学者为客座教授。经常邀请国外著名教授、专家来院授课、举办专题讲座或画展。我院同法国、日本相关美术院校建立了互认学分的“3+1”和“2+1”模式,此办学项目已成功运行10 年,双方每年互派交流教师和学生留学或研修,学院每年选派留法学生20 余名。同时,学院还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设立了合作办学项目,每年招收60 名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的新生,为学生们打开国际视野提供了新的窗口。
面向未来,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以沉静和进取的精神,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努力将天津美术学院办成“有特色、有品质、有声誉的中国一流美术学院。”
一、天津美术学院2017年预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90名左右,专业型研究生(全日制)6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学费:学术型8000/学年,专业型18000/学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高职高专毕业后已进修两年或两年以上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进修证明),经我院认定专业优秀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制: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四、报名及初试:
1、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或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允许选择天津美术学院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 yz.chsi.com.cn。网报后暂定于2016年11月9日至11日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办理缴费和照相手续(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费用不再退还)。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12月24日—25日(专业型的为12月24日—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型研究生考试时间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考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和其指定考点。(详见准考证说明,专业型研究生考试地点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五、复试:
1、复试时查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教育部及我院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注:进入复试的同学(史论系专业)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阅读兴趣、有无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论文一篇(无须正式发表);进入复试的同学(其它专业)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有无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作品照片若干;“北宗山水画创作在当代语境下的表达与语义研究”研究方向除在复试阶段考核:艺术学艺术理论常识、面试、专业论文及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新增加山水画命题创作、历代名作局部临摹两个考试内容。望报考该方向的同学周知。
六、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考生按照报考的院/系/部根据录取原则分别进行大排名(人文学院除外,其中中国画按照花鸟、山水、工笔人物、写意人物、书法、篆刻分别大排名,油画按照写实、表现分别大排名,综绘艺术中泼墨山水画、实验动画2个研究方向分别单独排名、其它研究方向根据考试科目综合媒介创作选题的方向再分别大排名,环境设计按照室内、景观分别大排名,服装与染织设计按照服装、染织分别大排名,艺术设计基础中的设计管理与实践研究方向单独排名)择优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要提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要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四)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五)我院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和试卷。
网址为: http://www.tjarts.edu.cn。
单位名称: 天津美术学院 单位代码: 10073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邮政编码: 300141
电话传真: (022)26241719 联系部门: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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