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我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⑴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⑶须为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者须符合报考系对推荐免试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二、申请程序
1.2016年9月28日—10月15日,申请者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写并提交信息。
2.2016年9月28日后,各系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以下材料:
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⑵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⑶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⑷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
⑸获奖证书。
⑹报考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各系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确定其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4.政审、体检由各系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5.2016年10月15日前,各系复试结束并公示本系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6.2016年10月25日后,我院网站将公示各专业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情况(公示栏目:我院网站“2017年硕士生招生信息”)。
三、复试
1.复试内容: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复试形式:复试分笔试和面试。
3.复试分值: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
四、接收
经我院批准接收的推免生的接收手续,由系秘书于10月22日前到招办统一办理。
五、联系方式
1.我院网站地址:http://www.gscass.cn 。
2.我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3.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1360224。
4.各系联系方式:请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各系简介及通讯录”—“各系通讯录”。
六、特别说明
1.未经各系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2.未经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入学前(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以及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推免申请者不予录取。
4.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我院按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申请者如对报考系的推荐免试工作提出异议,可向报考系复试考核小组提起申诉。
6.在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推免生招生工作要求,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7.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已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x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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