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接收学院(含学部、中心,下同)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选派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公正廉洁的教师参加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人数详见表一。
表一:2017年接收推免生情况表
专业及方向 | 拟接收推免人数 |
030206国际政治 | 5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2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5 |
040201 基础心理学 | 2 |
050101文艺学 | 2 |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5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8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3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3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3 |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2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4 |
0501Z2语言智能与技术 | 3 |
0501Z3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 | 3 |
0501Z4语言病理学 | 3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6 |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 3 |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 1 |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 4 |
050207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1 |
050208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 3 |
050209欧洲语言文学 | 1 |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 1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0 |
0502Z1 国别和区域研究 | 1 |
0502Z2翻译学 | 8 |
0602L3 专门史 | 3 |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 2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2 |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8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 15 |
055101英语笔译 | 6 |
055102英语口译 | 4 |
055105日语笔译 | 1 |
055106日语口译 | 1 |
055107法语笔译 | 4 |
055108法语口译 | 2 |
055109德语笔译 | 1 |
055111朝鲜语笔译 | 1 |
055112朝鲜语口译 | 1 |
055113西班牙语笔译 | 1 |
055115阿拉伯语笔译 | 1 |
055116阿拉伯语口译 | 1 |
125300会计 | 5 |
085212软件工程 | 5 |
合计 | 166 |
五、接收原则及要求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有严重问题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低于45分),不予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接收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补考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6.未按接收录取函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的;
7.发生影响接收录取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经学校调档政审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2017年7月份。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年。
(二)学校自2014年9月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共五部分组成。
(三)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奖励额度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组成。推荐免试考生享受学生新生学业奖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考生享受学生新生学业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0.9万元/生/年。
(四)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国际访学研究资助计划、国际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等。
(五)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即"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加"三助"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六)对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公示和监督渠道
(一)学校接收推免生报名流程、复试查询、接收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lcu.edu.cn/index.php/default/zhaosheng)中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82303470,传真为:010-82300430。
(二)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受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为:010-82303020。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217。
九、本办法由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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