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的通知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还有调剂名额,说明如下:
一、申请调剂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与要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
3.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程序
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填写调剂信息。
调剂结束时间:2016年4月1日16:30。我校将于4月1日17:30前根据缺额情况择优发放复试通知。
*重要提示:因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的申请志愿48小时后可以修改,如考生在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前修改志愿,提交到我校的调剂信息就失效不再显示,请考生谨慎操作。
三、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学院名称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商学院 |
020105 | 世界经济 | 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070303 | 有机化学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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