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生预告
各位考生: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已经公布,我校参考往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对今年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进行了初步评估,预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就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第一批拟接收调剂专业
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原招生单位:城建与环境学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08160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
040100 | 教育学(含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
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原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
语言科学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0100 | 数学(含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 |
071400 | 统计学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070201 | 理论物理 |
070207 | 光学 | |
080300 | 光学工程 |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0 | 化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071300 | 生态学 |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初试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
3.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三、学校优势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6项,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9个;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最新排名前1%。
四、相关政策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为鼓励优秀生源调剂我校,对于“985、211”高校毕业生的调剂生源与第一志愿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科研资助经费。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2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校级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理工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6000元/项。
6.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津贴,其中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6000元。
五、调剂程序
1.预调剂报名
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与研究生院或者相关学院联系并登记,填写调剂申请。请考生正确填写本人信息,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我校会与意向考生及时联系。
2.正式报名
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_tj.jsp ),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
3.复试
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及提交调剂申请的顺序,及时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到校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4.待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及时电话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5.正式录取
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后正式录取。
六、其他
1.我校各专业均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
2.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教育部规定有不同之处,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40308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部分学院网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商学院 |
王曦 |
0516-83536937 |
|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原招生单位:城建与环境学部) |
王李娟 |
0516-83403579 |
wanglj2013@jsnu.edu.cn |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原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
郭婷婷 |
0516-83403357 |
553082125@qq.com |
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原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
王玲 |
0516-83500301 |
wangling@jsnu.edu.cn |
文学院 |
康秀玲 |
0516-83403341 |
wxykxl@jsnu.edu.cn |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
刘继磊 |
0516-83867855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赵美香 |
0516-83500387 |
853517996@qq.com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任志儒 |
0516-83500482 |
|
化学化工学院 |
邢蓓蓓 |
0516-83403165 |
jsnuhgxyyjs@163.com |
生命科学学院 |
董婷婷 |
0516-83500083 |
497113394@qq.com |
机电工程学院 |
王慧颍 |
0516-83500260 |
Xbs138@jsnu.edu.cn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段纳 |
0516-83536602 |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概况http://www.jsnu.edu.cn/70/list.htm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c.xznu.edu.cn/e2/d7/c2132a18914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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