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长城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促进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北航在部分学科试点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招收培养博士生,入选学生分别按照双方要求注册入学,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方学位。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首先报名参加招生学院博士招生选拔,获得相应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的复试资格,之后按照各专项计划的具体要求参与选拔。此专项我校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办法
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报名表》(点击下载),由招生学院和外方高校共同选拔。
北航和外方导师根据考核结果,共同提出拟录取意见,通过北航导师所在学院上报研招办。
三、时间安排
专项计划复试可以与非专项计划复试合并组织,也可以单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安排并通知考生。
招生学院在2018年4月向研招办提交本学院2018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时,须同时提交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四、学习方式
录取考生须于2018年9月到北航入学报到,学习期间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及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学生须按外方高校要求的时间派出,按合作计划进行学习和培养,未经允许不得中途改变计划。逾期无故未派出者,取消导师的合作培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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