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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