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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发放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9日]  【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开始发放。

  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考生自取或邮寄。现将发放录取通知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请务必于6月25日前,使用初试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和移动电话对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方式、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确认。同时,请各位考生在线提交标准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用于入学后出入证的制作。

  硕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MPA)确认网址——http://121.42.172.162:9103/(S(yav3xrp0v4fmp2vqoqyr00re))/mvr/editfram.aspx

  博士拟录取考生(含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确认网址——http://121.42.172.162:9101/(S(p2qozf3bfczobhugdi304kbp))/mvr/EditFram.aspx

  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包括《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户口迁移函》(仅限非定向拟录取考生)、新生银行卡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等。

  一、考生自取通知书

  如果选择“自取”方式,请将通讯地址及领取方式一并修改为“自取”。

  硕士录取通知书自取时间:7月6日(周五)下午14:30-17:00;

  博士录取通知书自取时间: 7月10日(周二)下午14:30-17:00;

  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85楼107室研招办。

  注意事项:

  1.领取通知书时,领取人须在《领取登记表》中签字。

  2.如需他人代领通知书,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方可代领通知书。

  3.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以及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请在自取时间前来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邮寄通知书

  需邮寄通知书的考生,请领取方式选择为“邮寄”,并对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进行确认,录取通知书将按照本人在确认系统中的地址寄发。

  我校将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寄出后我校将公布快递单号,以便考生查询。

  三、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考生

  “非定向就业”考生中,截至2018年7月15日,考生人事档案未寄到我校者,录取通知书暂不予发放,其余材料照常寄送,届时请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考生未按要求签订或未将“定向协议书”寄达我校研招办,录取通知书暂不予发放。相关考生务必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按要求办理并将协议书送达或通过EMS寄达校研招办。

  四、户档及党组织关系的转移

  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移至我校;根据国家政策,户口可以迁入我校,也可以选择不迁入。我校将随录取通知书向非定向录取考生发放户口迁移函,收到户口迁移函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集体。

  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接收单位: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委,联系电话010-62804371。非定向考生的党员材料需与档案材料一同寄至我校,具体规定见调档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请在入学报到时交予现场负责老师。

  五、其他注意事项

  通知书寄送快递费由我校支付,考生领取通知书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六、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南院85号楼107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研招办微信公众平台:CCPS研招办。

  敬请关注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新生入学相关事项将与研究生院网站同步推送

责编: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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