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11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通告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第11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卢虹等2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赵宝玉等1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方菊鑫等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通告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审查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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