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四川省第十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川建造注办〔2016〕19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号),经审核,张青松等58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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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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