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第十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意见公示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119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张亮亮等546人、增项注册王伟等173人、延续注册何军等744人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30日。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的注册人员在公示期满之后,登陆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sjzz.org.cn)——(证章领取)栏查看到领取通知后方可领取证章。
我中心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领取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四层(西安索菲特人民大厦对面)
联系电话:029-8728301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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