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3.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4.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作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是(《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5.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6.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8.国际上把建设监理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归为(工程咨询)服务。
9.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10.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11.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12.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