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候,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5台以上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5台以下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制度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工程
以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双方确认签字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或安全费用
1.现场防护
(1)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现场入口、起重机、用电、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
(2)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暂停施工,现场防护,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合同约定
(3)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卫生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4)周边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市区内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档案,按规定报废
(6)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起重设备、自升式架设使用前验收,承租的设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本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消防法》,安全职责:落实制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每年一次检测、保障道路畅通、组织检查、组织消防演练
重点工程的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立消防档案 确定重点部位 3.每日防火巡查 4.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演练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
(1)设置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作业要求
(2)设置消防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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