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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材讲义:标准化法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3月7日] 【

标准化法

  主要包括:《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监督规定》

  3.2.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1131P101)★★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实施意义 

强制性标准:直接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强制性标准执行与监督的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的特殊情况 

“三新”不合规 

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主管部门审定 

现行强制标准没规定

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⑴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监督对象 

1规划审查机关 

对工程建设在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2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 

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3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 

5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 

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手段: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 

  ⑵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督检查主体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 

监督检查对象 

规划审查机关、施工设计图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监督检查方式 

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 

监督检查结果 

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⑶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或者环节 

检查内容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工程所采用材料、设备

工程安全、质量措施

工程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

  【真题演练】

  (2010-24)

  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与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应由( )1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并报批准该项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A. 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二级2010-24-A

  3.2.2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132P103)★★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级

  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

  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又需在省级地方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企业标准: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标准的渊源 

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国标管理办法》 

通用综合、安全、卫生、环保、术语符号等、制图方法标准 

重要的通用质量、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行标管理办法》 

专用综合、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重要的专用质量、术语符号等、制图方法、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横向摘编涉及工程安全、人体健康、环保、公众利益的技术规定; 

收入其中的均为强制性标准 

  国标和行标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违反构成违法,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若合同约定采用则对当事人有约束力,违反构成违约(民事责任)。

  【真题演练】

  (二级2010-25)

  由国务院建设、铁路、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审批,编号和发布的标准,属于( )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D.企业标准

  二级2010-25-B,《标准化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国家标准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公布。国务院所属各部门自行制定发布的一般是行业标准。

 

责编:p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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