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
3.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121P99)
1、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
一般规定 |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使用本法规定 | |
建工领域 |
1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买的算;自有的不算(例如:施工单位自制自用的施工模板) |
2施工中的阶段性产品 |
施工单位自产自用的,不算。(例如自制自用“预制板”) |
2、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为产品质量负责 |
1无缺陷:不能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因素;符合强制标准—有害,缺陷 2有性能: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无用无害,瑕疵 3符标准:符合产品或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状况 |
2确保标识规范 |
产品标识:用以识别产品及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表示的统称 是区别其他产品的直接标准,判断产品质量的直观依据,维权的证据(三作用) 标识规范的具体要求: (注意:1、2两项必有,裸装散装等除外) 1有质检合格证明2中文的品名、厂名、厂址(三要素)3根据要求,中文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或含量;必要的事先说明和告知4限期使用产品,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5应有的警示标志或说明 |
3确保包装质量合格 |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及不能倒置和其他特殊要求的,包装质量要符合标准,且中文警示标志或者说明 |
4其他 |
1不产淘汰产品2不伪造产品及伪造、冒用他人产品厂址3不伪造、冒用质量标志4不得假冒伪劣 |
3、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122P101)
1进货检验的义务 |
销售者要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应当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产品从合格变成不合格(妥善管货) |
3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 |
与生产者负有相同责任 |
4其他禁止性义务 |
P101 |
【真题演练】
(二级2009-29)
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对所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均要求( )
A.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B.必须有中英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C.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D.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英文警示说明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