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与和解制度
一、调解:公了 第三人主持下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专业机构调解
二、和解: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人参与
(1)阶段:诉讼前、诉讼中、执行中、仲裁中
(2)和解的效力;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
一、行政复议---民告官
1.当事人申请和参加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合法性和适当性
2.申请时效: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行政复议的范围(官---民)
(1)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认为侵犯合法、认为违法、认为没有依法办理
(2)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
行政处分(官--官)、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民---民)
不可以复议,不可诉讼的:抽象行政行为(官--全民)、行政批复和行政处罚(官--官)、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民--民)
4.行政复议受理:5日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5.行政复议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