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设置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请各地严格按照《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点设置
考点院校名称 |
考点地址 |
三江学院 | 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10号 |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
南京工业大学浦口校区 | 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初中部 | 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5号 |
南京中等专业学校 |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60号 |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百家湖校区) | 南京市江宁区麒西路68号 |
南京化工技师学院 | 南京市六合区扬村一路300号 |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 |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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