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传浩等11名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公告(2017年度第三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建管[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符传浩等1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2017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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