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宿州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的提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宿州考区报考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有关问题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
1. 本次报名如何资格审核及时间地点?
答:本次考试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方式,审核地点为宿州市劳动大厦;为保证此次资格审核安全有序,资审日期按考生报名提交日期进行分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的具体资格审查时间请于2017年1月17日12点后登陆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生请严格按此通知上的日期进行资格审核。
2、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如何审核?
答: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经社保中心验证后办理报名手续。
3、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如何审核?
答: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只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按属地原则到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报名表。
4、2017年新报考的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要求?
答:(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2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4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10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时核查考生是否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如何报考?
答: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报考2017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需要报请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上述部门同意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及《宿州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17年二级建造师审核表》(请点击下载并打印相关附件1)前往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后台验证,验证合格予以报名。
6、驻宿中直、省直单位考生能否在宿州考区报考2017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
答:驻宿中直、省直单位考生报考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按养老保险交纳属地原则报考。
7、报考文件上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何开具?
答: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后,现场由养老保险中心进行验证,考生不需要再开具养老保险证明。
8、交纳养老保险年限如何界定?毕业后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答:交纳养老保险年限自交纳养老保险之日至审核当日;毕业后工作年限从考生毕业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9、考生原在外地工作现在宿州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怎样认定?
答:考生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宿州市人社部门在审核时将考生原工作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认定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0、从事非工程项目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是否认可?
答:必须是有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企业。
11、 非国有建筑类的职称是否可以认定?
答:可以,但降档使用,即非国有高级工程师可按工程师使用。
12、非宿州本地的考生能否报考宿州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
答: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按交纳养老保险属地原则报考。
附件1:《《宿州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17年二级建造师审核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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