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9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 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 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9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 月 21 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 月 22 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等 10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 个科目报考(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以上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216767。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 2 个科目(免二科)考试的人员,以及参加 1 个科目(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7 月10 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通过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报考。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方法和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用支付宝支付的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用,在确认交费成功后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发现属虚假承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持中专以下学历、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但此部分人员须打印“报名表”并妥善留存,若在考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须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我院后视情处理。
4、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时由于个人的身份和学历信息是提交在线核验,且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因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考前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进行考后报考资格信息复核(其中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经复核(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四)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9 月16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 号)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 60 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 70 元。交费票据于考试当日在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责编:xie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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