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1月25日前
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我中心将对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的6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 ,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根据《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的处理决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经历证明。
4.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和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免考证明材料及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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