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共场所施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属于()。
A.刑事责任
B.违约责任
C.侵权责任
D.行政责任
[答案]C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虽没有过错,但在造成损害以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2009年12月公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在债的发生根据中,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的是()。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C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是被称为合同之债。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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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导致甲施工单位的完成工作部分计入乙施工单位已完工程中,建设方依此而付款,则乙施工单位和建设方之间构成的是()之债。
A.施工合同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4、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5、某采石场将本应发给建筑公司的200t碎石发给了某路桥公司,但采石场向路桥公司要求返还时路桥公司要求采石场支付保管费用。针对这一法律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路桥公司与采石场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不用返还
B.路桥公司因不当得利形成了债务关系,应当返还石料,并且无权要求支付保管费用
C.路桥公司的无因管理使建筑公司受益,应当由建筑公司支付保管费用
D.基于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路桥公司应当返还石料并要求采石场支付保管费用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故采石场应支付保管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路桥公司应当返还石料
6、某公司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取所采购的设备,一个月后提取设备时,对方向该公司索要设备保存管理费,这属于()。
A.不当得利之债
B.合同之债
C.侵权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实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7、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其间构成了侵权之债
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答案]C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由于该工程在夜间施工行为明显侵犯了居民的休息权,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
8、债权的相对性不包括债权()的相对性。
A.主体
B.内容
C.责任
D.客体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9、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A.相对权,绝 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 对权,相对权
D.绝 对权,绝 对权
[答案]C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 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10、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不包括()。
A.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B.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C.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D.债权客体的相对性
[答案]D
[解析]2020/2019版教材P22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 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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