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重要】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 含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例题·多选】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有( )。【2012】
A.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屋
B.抢险救灾工程
C.城市大型立交桥
D.城市居住小区
E.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
【答案】ABE
【解析】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限额进行调整)(2)抢险救灾工程(3)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军用房屋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5)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注: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 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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