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的规定
一、和解的类型
(一)诉讼前的和解
(二)诉讼中的和解
(1)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从而结束全部或部分诉讼程序。
(三)执行中的和解
(1)执行中的和解是在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后,法院在执行中,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
(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仲裁中的和解
(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仲裁庭的参与。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二、和解的效力
(1)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法院或仲裁庭通过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对于意思真实而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予以支持,也可以支持遵守协议方要求违反协议方就不执行该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但是,对于一方非自愿作出的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不予支持。
【习题1】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
A.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答案】C
【解析】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约定申请仲裁。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习题2】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B.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应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D.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适用和解
E.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答案】AE
【解析】A正确,E正确,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B错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C错误,D错误,当事人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以就诉讼标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从而结束全部或部分诉讼程序。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责编:balabala123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