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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
9月21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2)。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有资格报考增报专业。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资格证书;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但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所有信息均按要求实行网上提交,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内需要人工核验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还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包括: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做法(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交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7月1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注册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请及时登录查看结果。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建议考生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或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或现场人工核查时使用。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分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在线核验
(1)核验对象:适用告知承诺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考生。
(2)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完成后,资格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2.现场人工核查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
(3)时间安排。现场人工核查时间段为2019年7月2日至7月12日。
(4)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住建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省直考生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中储粮大厦3单位17楼41号,咨询电话:65321950)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住建厅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7月15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6)省辖市考生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辖市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住建部门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省辖市住建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住建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核验通过”,并于2019年7月17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通过所有科目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考试合格标准后,在国家印制的纸质证书下发前,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具体操作:网上注册--实名认证--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证照”--图片另存打印。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省辖市考生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省市两级住建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住建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考生属地化管理。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1:
2019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第 页 (共 页)
网上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职称 |
专业工作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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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填“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 ,“报考专业”按照文件中专业名称分类填写)
资格核查意见(盖章):
附件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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