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21日
在线核查时间为7月12日-7月22日
现场核查时间为7月19日-7月23日
1.在线核查。报名服务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2.现场核查。在线核查未通过、申请免试科目(含老考生)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核查”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核查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核查。各市(地)“核查点”地址和咨询电话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询。
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联系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修改。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与监管。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截至本项考试下一年度报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021一级建造师报名已经开始进行了,你还不知道自己地区的报名时间安排吗?不确定自己的专业能不能报考?工作证明到底是怎么样的?需要课程学习老师指导等等……点击按钮预约网校服务,我们会有专业老师联系您!
【报名须知】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详解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备考通关】2021年一级建造师学习方案菁英VIP班,适合基础薄弱的学员,多样化课程任你选择,送思维导图、新旧教材对比、考点速记手册,新人可领优惠券,老学员可享优惠价,等你来体验>>>
责编:yangliu1997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